清代翰林院的前身是关外设置的“文馆”,起初的功能是翻译满汉书籍,并记录本朝得失,天聪十年(1636年)文馆改名为内三院,顺治元年(1644年)沿明制始设翰林院,并定为正三品衙门。顺治二年,又并入内三院,改称“内翰林国史院”、“内翰林秘书院”、“内翰林弘文院”,升为从二品衙门。

顺治十五年七月,改内三院为内阁,复设翰林院。十八年裁内阁、翰林院,又设内三院。至康熙九年(1670年),再改内三院为内阁,翰林院成独立机构成为定制。

在官员设置上,顺治元年翰林院仅设汉学士一人,正三品,兼礼部侍郎衔。十五年,设满、汉掌院学士各一人,兼衔如故。雍正八年升掌院学士为从二品,由大学士、各部尚书内特简。乾隆五十八年定,不兼礼部侍郎衔。

翰林院为国家的储才机构,掌院学士之下设侍读学士、侍讲学士满二人、汉三人,侍读、侍讲满二人、汉三人,侍读、侍讲由各衙门应升之郎中等官中选任。修撰(每科一甲一名进士授修撰)无定员,编修(一甲二名、三名授编修)无定员,检讨(三甲进士散馆后授检讨)无定员。此外,翰林院官还兼日起居注官衔。

翰林苑的具体职掌是:

充经筵日讲:每年春秋举行经筵日讲,凡经筵应讲经书,及讲官职名由翰林院题请皇帝钦定。顺治十二年(1655年),定于文华殿举行经筵日讲之礼,十四年因文华殿未竣工,先于保和殿开讲。日讲自二月开始,夏至日止,八月经筵后始,冬至日止。日讲讲章由掌院学士会同值讲官先拟所讲经书,奏定后撰讲章,并以汉文进呈。翰林各官,即詹事府各官,均以原衔充任讲官。康熙十年定讲官兼起居注衔。

入值侍班:顺治十七年上谕,翰林各官,原系文学侍从之臣,分班值宿,以备顾问,并在景运门内建造值房,翰林官分班入值。康熙三十二年,令翰林院在尚书房侍值。五十三年,康熙帝驻跸畅春园时,翰林官四人一班,与南书房翰林一处行走,五日一更代,后于六十一年停止。雍正三年(1725年)定每逢奏事,著翰林院满汉编修、检讨四人侍班。道光八年(1828年)又定圆明园值班。

扈从:顺治九年,定皇帝外出京城内外、王府等处,翰林官都应随从。每岁木兰秋猎即巡幸各处,派翰林官随从。

暂摄批本:雍正八年起,如遇内阁学士奉使请假,需人代理,则以翰林院侍读、侍讲、詹事、少詹事及三、四京堂,曾任翰林者请简兼摄。

翻译:康熙十二年谕,满汉文义,照字翻译。道光二十五年奏定,由笔帖式中熟悉满汉文者,进行翻译。

撰拟册诰文:凡册立、册封妃嫔的册宝、印文、尊谥,册封王公贝勒、贝子、将军、公主、福晋、夫人的册诰文,祭告祝文,祭内外文武官员的祭文、碑文,封赠内外文武各官的诰、敕文等,皆有翰林院撰拟。

纂修书史:凡纂修实录、圣训,掌院学士充副总裁官,侍读、侍讲、修撰、编修、检讨充纂修官。修玉牒,以满洲、蒙古、汉军修撰、编修、检讨人纂修官。一切书史,掌院学士充正副总裁官,侍读学士以下,检讨以上充纂修官或提调官。对书史的编辑校勘,是翰林官的重要职务。

另外,遇各省文武乡试、文武会试、殿试充主考官、读卷官也是翰林院的主要职责。

从翰林院以上工作职责来看,大多是担任一些文字、学问性的工作,和重要的国政、军政并无太多联系。因此,翰林院官员向来不是京城内外大小官员拉拢、攀附的对象,所以也就少有油水可捞。不过,油水虽少,可翰林官们时常可以接近皇帝,也就有着更快捷的升官之路,前途也非一般正途出身的进士可比。